记者9月25日从青海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《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,旨在统筹盐湖资源保护和产业转型发展,在保护生态前提下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陈彪介绍,青海盐湖资源富集的柴达木盆地生态环境脆弱,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突出,如何依法依规统筹盐湖资源保护和产业转型发展,是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。
据了解,条例坚持把绿色发展贯穿盐湖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,聚焦产业布局、集群培育、资源开发、绿色转型、规范标准、品牌建设、开放合作等提出若干促进性规定,符合省情实际和产业绿色化转型要求,为优化盐湖产业发展环境提供有力支撑。
条例共七章,包括总则、生态保护、绿色发展、科技创新、要素配置、服务保障、附则。立足青海省情定位,设置“生态保护”专章,在严格盐湖资源开发利用、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、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,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和盐湖企业的生态保护责任义务。
针对青海盐湖产业科技创新水平不高、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全等短板,条例从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、鼓励引导基础研究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,进一步夯实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基础。(记者陈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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